2024年底前,山西省將全面建立責任明確、務實管用、監管到位、獎懲分明的田長制制度體系,全省耕地保護利用水平明顯提升,確保高質量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。
這是山西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《關于全面推行田長制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確定的目標。我省設立省、市、縣、鄉、村五級田長,省、市、縣、鄉級田長由同級黨委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。其中,省級田長領導全省田長制工作,對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總責,統籌全省耕地保護、建設、利用和監管工作。
《意見》確定的主要任務包括:嚴守耕地紅線,確保數量不減少;堅持用養結合,確保質量不降低;嚴格耕地用途管制,確保耕地實至名歸;強化源頭防控,建立快捷高效違法占用耕地發現查處機制。
嚴守耕地紅線方面,強化規劃管控作用,嚴格落實上級分解下達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。將每塊耕地上圖入庫,落實到具體地塊,明確保護人和保護責任。規范耕地占補平衡,嚴格落實占一補一、占優補優、占水田補水田,科學有序開發耕地后備資源,新增耕地數量真實、質量可靠,完成補充耕地任務,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。
山西省將運用衛星遙感、智能視頻監控、無人機監測等手段,結合實地巡查,構建“空地”一體化全覆蓋的耕地動態監測體系。同時,改進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的受理、制止、報告、查處流程和辦法,加大耕地保護執法力度,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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